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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有自己的说法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老人大儿子的电话。一听是武汉来电,谈的又是父亲,老大火气颇大。稍稍平静后,他说,自己是分了房子,但曾支付了3万多元医药费。在父亲住院初期,他还去过十几趟医院,并不像老人自述的那样,不管他。

之所以这大半年没去医院,是因为父亲向法院起诉他。他是生意人,最忌讳官司,去年因为这些事情,损失了不少钱。

父亲所说的卖房所得的钱,被他拿走29万元的事情属实,但那是父亲借他的。

如何才能回来见父亲,老大的条件是,让父亲撤诉。之后再来跟父亲谈。

随后,记者联系了老人的女儿。女儿称她也分到了父亲两套房子,一年前也曾来看过父亲一次,不存在不管父亲的情况。

她远嫁内蒙,离婚后独自带两个孩子,根本无暇顾及武汉的父亲。另外,她远嫁内蒙,为的就是不掺合三个哥哥和老爹的事情。另外,大哥有言在先,不让她管这些事,所以,她管不了,也不想管。

另外,老人三儿子,暂时无法联系上。二儿子因病,无法正常沟通。

律师说法:子女行为涉嫌违法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李澍青律师认为,除老人二儿子因病不具有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外,其他三子女均应该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目前,老人有病未愈,在医院无家人照顾,出院无自己的住处。导致这样的结果,三子女均应负法律责任,且已涉嫌构成遗弃罪。

目前,老人可以选择继续与子女沟通,消除彼此误会,以便获得儿女们对他的关爱。如果沟通无果,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所属街道、社区求助,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文/图 记者张全录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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