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伟称王爱民对其不公,他心有不甘
王爱民
值得一提的是,前述王志伟行贿、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还披露了王志伟、王爱民两人日常交往的细节和各自想法。
王爱民称,“他(王志伟)送我200万元银行卡,我认为他是为了让我支持他当副厅级领导,因王志伟在邢台当县委书记的年头比较长了,他就想调整为副厅级领导干部。因为他年龄还不算大,所以不愿意到邢台市人大或政协去任职,他希望能调整到市政府担任副厅级领导,而市政府一直没有合适的位置空出来,后他就告诉我,能调整到省直机关担任副厅级领导也可以。他送给我这2张银行卡的目的也是希望我能帮他尽早调整为副厅级领导。”
王爱民表示,“他(王志伟)送卡时不需要明确表示调整职务的想法,这些想法都是在平时表达,王志伟在平时和我见面时数次向我提及他的上述想法。他有求于我,我想帮他,也有能力帮他,既然这样,那么他送钱,我就收下了。”
王志伟供述称,2012年10月邢台干部换届前,他被省委换届考核组经过推荐、考核等程序确定为邢台市政府、人大、政协三套班子换届拟定人选。他曾到王爱民在邢台宾馆的临时住处找过他,“我想征求他对我换届安排的意见,王爱民没给我正经话,我当时跟他争辩了两句,这次谈话对我思想上冲击影响很大,王爱民对我的看法,我感觉他对我不公,我心不甘,为不失这次机会,我认为应该在这方面努力一下。”
王志伟介绍,在送给王爱民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后,他和王爱民谈过自己的想法。“他(王爱民)说邢台市政府班子没有合适我的职位,并问我是否愿意到市人大、政协任职,后我跟他说让领导看着安排。2013年3月的一天,当时邢台三套班子已安排人选,后我让我弟王某2又办了张20万元的银行卡,然后我在王某1的办公室将20万元银行卡给了他。邢台市换届结束,干部岗位也都安排完了,我没有被安排,我就到他办公室找他谈这件事,他跟我说‘邢台的干部安排完了,市里向省里争取一下,考虑往省直部门走吧’,聊完后我离开他办公室,然后我就又让王某2办了张100万元银行卡,在王某1的办公室里送给了他。”
但是,王志伟介绍,直到换届结束,他都没有得到安排。
“这时的我工作和社会压力越来越大,我只能考虑往省直部门走,往上走还得依靠王某1的支持和帮助。2013年12月我让王某2又办了张10万元的银行卡,后我在王某1的办公室再次送给了王某1。在送这张卡之前,我已经分三次送给他220万元,送这10万元银行卡时已临近春节,我是为了提醒他继续关注我换届安排的事。办银行卡所用的钱都是王某2的钱,我分四次将四张银行卡共计230万元送给王某1后,他没有将卡退还给我。”
“廊坊出事以后,我估计廊坊原书记和原市长王某1都会出问题,后我和王某2谈起这四张银行卡,王某2和我说那几张银行卡和他手机绑定着信息,银行卡上的钱都没有支过,只要从卡上取钱,他手机上就有信息通知。我得知王某1没有使用这些钱,我还有改正错误的机会,我就让王某2将这几张卡给注销了。” 王志伟表示。
王志伟的司机包某某则透露了王志伟、王爱民二人工作上一些耐人寻味的琐事。
据其介绍,2013年,有一次王志伟上去跟领导汇报工作,约半个小时才下来,“他上车后,我看他脸色不太好,我就问他怎么了?他说王某1对他的态度不好,还说县委书记也不打算让他干了。之后有一个项目年终评比时王某1不同意加分,后我和王志伟跑到省发改委去咨询,省发改委说这个项目可以加分。”
事实上,王志伟已于2012年10月在王爱民办公室送给其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
包某某还介绍,有一次河北省委书记张某某来邢台调研,路上有上访群众把车给拦住了,为这,王爱民跟王志伟发脾气,后听到王爱民跟王志伟打电话,声音很大,“事后我问怎么回事,他说王爱民让他把巨鹿公安局长给撤了。”
在包某某看来,王爱民对王志伟很不满意,每次王爱民到巨鹿,王志伟都非常谨慎,但每次王爱民都要找点事来训斥王志伟。
王爱民简历
王爱民
王爱民,男,汉族,1958年1月生,河北南和人。1991年3月入党,1975年1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曾任河北邢台市委书记。
2016年6月,因涉嫌贪贿案,被提起公诉。
1975.01——1978.03,在河北省南和县一中校办工厂工作;
1978.03——1982.07,在河北机电学院自动化系电机专业学习;
1982.07——1987.07,石家庄煤矿机械厂助理工程师;
1987.07——1992.08,河北省计经委工业处干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2.07——1996.10,河北省计经委长期规划处副处长;
1996.10——1998.11,河北省机械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8.11——2003.03,邢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其间:1999.10——2000.10 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3.03——2003.12,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3.12——2004.02,河北省廊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4.02——2011.12,河北省廊坊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其间:2001.03——2005.09 在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1.12——2014.09,河北省邢台市委书记
王爱民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共河北省第七届、第八届省委委员,河北省第七次、第八次党代会代表,河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共廊坊市第三届、第四届市委委员。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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