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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10年下半年,兰轩公祠叶氏宗族人员讨论决定将祖上传下的10块匾额统一交由叶某胜代为保管。保管初期,叶某胜一度曾有意变卖匾额,于是便授意女儿的男友刘某(男,54岁,梅县区丙村镇人)寻找买家。2013年9月期间,刘某经人介绍联系到了买家邓某。后经叶某胜同意,刘某从叶某胜的自建房内,将一块咸丰年赐的圣旨匾额拿走,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邓某,但一直没有把变卖款项交给叶某胜。2014年,因征地拆迁,叶某胜一家从自建房搬离,由儿子叶某昌出面租住在江南怡华路新南大院,叶某胜遂将剩余的9块匾额放置在大院内的杂物间。刘某打听到情况后,趁叶某昌午休期间偷配其杂物间钥匙。2014年7月间,刘某先后两次从叶某昌的杂物间将剩余9块匾额全部盗走。刘某盗得牌匾后,分两次将上述牌匾卖给邓某等人,得利11万元。直到2016年10月,叶氏宗亲要求叶某胜将其保管的匾额交回公祠时,叶某胜、叶某昌父子才发现杂物间的匾额被盗。

追回的被盗匾额。

追回的被盗匾额。

被盗物品悉数追回后,公安机关委托广东省文物鉴定站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其中4件文物为珍贵文物,属于国家三级文物,3件6块为一般文物。经广东省文物艺术品行业协会专家估价,这批被盗匾额文物价值为人民币80.8万元。

广东省文物协会副会长罗雄介绍,历史上一家同时受两代皇帝授圣匾为数不多,兰轩公祠被盗的匾额是梅州历史文化的宝贵财富之一。叶氏后人在现场领回了公安机关追回的文物,并给办案单位赠送了锦旗,表达了谢意。他们也表示,将于近日把这些珍贵的文物无偿捐献给中国客家博物馆。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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