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人社局获悉,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泉州已于近日全面启动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工作。
根据政策文件,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度稳岗返还的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生产经营活动违反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企业、“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资金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也可用于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如何申请?已开通12333网报功能的单位,由失业保险经办人登录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业务办理”—“推荐功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信息确认”,根据页面展示确认享受意愿,选择“同意享受”,则进入银行账户信息确认页面,核对清楚银行账号后方可提交。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所属经办机构审核发放。未开通12333网报功能的,可联系失业保险所属经办机构开通12333网报功能后按上述指引进行确认。
泉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本级已完成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单位的初审工作,失业保险所属经办机构为泉州市市本级的单位可登录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查询确认,各县(市、区)的初审工作正陆续完成中。(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朱嘉琳)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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