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图书馆获悉,即日起,市民只要用手机展示电子社保卡二维码,即可体验泉州市图书馆推出的“免押金│电子社保卡借书”功能。
泉州市人社局和泉州市图书馆通力协作,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在泉州市图书馆推出“免押金│电子社保卡借书”功能,无须缴纳借书押金就可以借书,以此满足群众多元化、便捷化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进一步拓展社保卡便民服务领域,增加电子社保卡应用场景。
市民可关注并进入“泉州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服务大厅”——“社保卡办证”——“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建档。注册成功后,在泉州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我的图书馆”绑定后即可使用。
借书时,市民可打开支付宝、微信、闽政通或银行APP,搜索“电子社保卡”,点击电子社保卡,展示电子社保卡二维码,将此二维码对准自助借还机的扫描口,点击自助借还机上的“扫电子社保卡”一项,再将图书放置在自助借还机上,即可扫码借书。
此外,也可以进入“泉州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我的图书馆”——“读者证”中的“电子证”,出现读者证二维码,将此二维码对准自助借还机的扫描口,点击自助借还机“二维码读者证”操作借书。
对于使用社保卡借阅证的读者,每次可免押金借阅4册图书,借期40天。同时可在支持二维码的自助设备上借还图书。在图书未被预约且未超期的情况下,每册可续借两次,一次20天。
目前,电子社保卡借书功能支持在泉州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及馆属百姓书房使用,今后将拓展到泉州市各县市(区)图书馆。
值得提醒的是,对于已办理《实体押金借阅证》的读者,如持有泉州市社保卡仍可办理免押金“电子社保卡借阅证”。同时,申领“电子社保卡借阅证”不影响已办理的《实体押金借阅证》的使用。“电子社保卡借阅证”为独立账号,不与旧的押金借阅证进行合并。图书续借、图书预约、遗失赔偿手续参照押金借阅证规则执行。“电子社保卡借阅证”实行《泉州市图书馆借阅证积分管理办法》。如不再使用社保卡借阅证,应先还清所借阅的图书后,再持本人社保卡原件至人工服务台办理注销手续。(泉州晚报记者王金植)
责任编辑:唐秀敏
- “侨心向党——百名泉籍 归侨党员事迹展”开幕2021-06-30
- 泉州市图书馆借阅谁最多? “宝妈”包揽前三名2021-04-23
- 图书馆扩军助建 “书香泉州” 服务体系不断提升2020-07-20
- 泉州市图书馆东海中心馆中午时段持续开放2020-07-08
- 泉州市图书馆18日起开放 需出示“八闽健康码”2020-04-17
- 泉州市图书馆春节期间开放时间有调整2020-01-21
- 泉州市图书馆少儿分馆试运行 周末两天迎读者约2万人次2017-03-20
- 泉州居然用这种方式盖了一个奇怪的公共建筑! 2017-03-07
- 最新泉州新闻 频道推荐
-
省运会开幕后第二天 泉州健儿狂揽九金2022-12-02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