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作为疫情防控的前沿哨点,能否落实好购买退烧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是否做好发热病人劝导就诊工作,对帮助疫情防控指挥部追踪疑似病例、开展“四早”防控措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市场监管部门对药店进行督查
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对13个县(市、区)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巡回督导检查。在督查中,发现民心医药连锁洛江分店、泉州汇惠华诚医药有限公司、永春怡和祥西门商店、晋江医药公司青阳第三商店、东南医药连锁蚶江宋塘分店等部分药店存在忘记“购药登记小程序”账号密码、四类药品登记不全或未做登记、对进店购买药品顾客未要求佩戴口罩、测温验码、店内员工核酸检测未及时完成等问题。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大范围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25家药店进行停业整顿,待其问题得到彻底整改,经核查合格后方允许营业。
在督查中,执法人员再次强调,广大药品零售企业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尤其要落实好进店人员戴口罩,测温,登记,验码;定期做好核酸检测,接种疫苗,“四类药品”小程序实名登记,营业场所定期消毒等防控措施。对体温37.3℃及以上的发热者停止销售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并要求其至发热门诊、发热诊室诊治,充分发挥“第一哨点”的作用。
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单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的心理防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疫情。(记者 黄晓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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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3家医疗机构被责令停业整顿
又讯(记者 董加固)记者从泉州市惠安县获悉,日前,惠安县卫健局对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预检分诊、“三码联查”(即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标识)、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共抽查各类基层医疗机构36家,责令停业整顿3家、立即整改3家。
惠安县螺城镇新萌西医内科诊所、惠安县崇武镇港墘村第三卫生所、惠安县山霞镇下坑村第一卫生所3家医疗机构存在未
认真执行预检分诊、“三码联查”、测体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其停业整顿7天。惠安县崇武镇前垵村第一卫生所、惠安县螺城镇北关社区第一卫生所、惠安县东桥镇梅庄村卫生所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责令其立即整改。
惠安县卫生健康局将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收治发热、干咳等10种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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