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7月21日报道,韩国宪法法院和保健福祉部21日表示,宪法法院判定从2015年1月起实施的餐厅禁烟政策不违宪。
韩国《国民健康增进法》实施规则第6条规定,2015年1月1日起所有餐厅全面实施禁烟令。同年8月,一名餐厅业主主张,实施禁烟令后发生的损失未得到应得的补偿,财产权被侵害,经营餐厅的自由权也被限制,因此追求幸福的权利也被侵害,并以此为由向宪法法院提出诉讼,提请法院对该条款进行违宪审查。
就该案件,宪法法院参与审理的9名法官一致认定该条款不违宪。法院在裁定书中指出,相关条款未强制规定拆除或更换餐厅设施或装备等,因此无法认定诉求人的财产权和幸福追求权因该条款受到侵害。该条款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进出餐厅的人不受二手烟的危害,因此立法目的也非常合理。
此前,韩国已有过涉及禁烟令的三起宪法诉讼,宪法法院对此均作出了合宪裁定。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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