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平市公布2018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经南平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南平市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农村低保标准,其中,延平区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6960元,其余9个县(市、区)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4880元。民政部门将根据新的农村低保标准,切实加强与扶贫、医保、残联、工会等部门对接,积极开展符合条件对象的全面排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责任编辑:黄仙妹
相关阅读
关键词:
南平市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南平市26个村庄被命名“福建省森林村庄”2019-03-07
- 南平周末雨水暂歇 未来一周仍是阴雨天2019-03-01
- 南平市确定23家重点企业人才工作综合补助授信额度2019-01-22
- 南平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000公里2019-01-19
- 南平市再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2018-12-18
- 南平市领导看望省运会南平市参赛运动员2018-10-22
- 南平市慈善总会发挥积极作用 助推深度贫困户脱贫2018-10-22
- 南平市举办第五个国家扶贫日系列活动2018-10-18
- 南平获批筹建省建盏产品质检中心2018-10-15
- 南平市公安机关成功打掉多个涉黑涉恶团伙2018-09-09
- 最新南平新闻 频道推荐
-
南平建瓯小桥镇:再生稻工厂化育秧落田生根2019-04-03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