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翁某胜因犯抢劫、故意杀人、放火等罪在建瓯市执行死刑。
2014年8月8日晚,翁某胜见其楼上的租户只有母子二人在家,遂产生劫财歹意。当翁某胜从楼上租户灶台上拿起菜刀准备实施抢劫时,被年仅5岁的陈某看见,翁某胜便连砍数刀将其杀死。随后,他又敲碎浴室玻璃门,将正在洗浴的江某挟持并捆绑,在其家中搜到现金700元后,又将这位不到三十岁的年轻母亲刺死。连杀两人后,为了毁尸灭迹,翁某胜点燃了被害人租住的房屋。为制造不在场证据,掩盖其抢劫过程中被玻璃门割伤等伤情、罪证,翁某胜骑摩托车至建瓯市南雅镇中途,将车推入沟中,伪造交通事故。
案发后,建瓯警方多方侦查,迅速将翁某胜捉拿归案。法院审理认为翁某胜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其执行死刑。 (黄旭 林芳)
责任编辑:肖舒
- 最新南平新闻 频道推荐
-
福建南平副市长、“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2017-04-10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