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装修杂物掉落邻居之间引起争执,随后升级为互殴,直至一方将对方打伤。日前,建阳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明(化名)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2015年6月9日,刘明在建阳区水东村东湖小区9楼阳台装修阳台水管,因杂物掉落到8楼,而与8楼住户小英发生争吵,小英丈夫周华(化名)更是打了一下刘明,随后二人便扭打在一起。扭打中,刘明用铁锤往周华的右脚跟打去,致其受伤。经法医鉴定,周华右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属轻伤二级。
2015年7月10日,刘明主动到童游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事后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43000元并取得谅解。(李芳杰 刘红)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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