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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涉嫌涉嫌买卖买卖公文、证件、印章案的犯罪嫌疑人郑某被南平建瓯市刑侦大队民警依法逮捕。此时,郑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7岁的美女白领郑某原在建瓯市某保险公司上班,丈夫与人合伙在江浙一带做房屋废旧料生意。2011年底,因资金紧张,郑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某公司老板游某,并使用自己位于城区管葡街的一幢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抵押,向游某借款70万元,借期3个月。到期后,郑某如约还款。此后,郑某又向其借款几次,都如期还款。双方彼此信任,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一次,郑某经过某条小巷口时,看见墙上喷涂的办证的小广告,突然觉得用自己的“两证”抵押资金做生意很晦气,就想做一套假证用来抵押借款。于是,她打电话给对方联系办理假证事宜,并将自己房屋“两证”上登载的情况提供给对方。第二天下午,郑某就如约拿到几可乱真的两本证件。

几天后,郑某就用这两本假证又向游某抵押借款。谁料此后郑某夫妻的生意亏本,无法如期还款。最后,郑某连利息都无法支付。两人经过多次协商,都无法解决。2014年7月,郑某和丈夫来到福州,郑某在一家保险公司,丈夫没有找到事情做,只好在家带孩子。

此时,游某即拿不到钱,又联系不上郑某,就有意将房屋变卖。他到国土局一查,却发现房屋真实存在,产权也不错,但两本证件都是假的。于是,他到建瓯市刑侦大队报案。

经过有资质的权威机构鉴定,确证郑某用于向游某抵押借款的两本证件均为假证。建瓯市刑侦大队经过调查,查明了郑某涉嫌买卖买卖公文、证件、印章案的犯罪事实,并将其上网追逃。6月30日,民警在福州市某保险公司办公楼将郑某抓获。此时,郑某已升职到公司主管的位置,手下有30多名业务员,月收入达一万余元。

谈起买假证的事,郑某悔不当初。她坦言以为自己房屋真实存在,产权也是真实的,只是为了借款买了假证用以抵押而已,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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