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7月7日讯(海都记者 周德庆) 原以为捕抓几只小鸟售卖不算事,没想到因狩猎超过20只便触犯了刑法。昨日,海都记者从南平政和县检察院获悉,贵州籍男子杨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批准逮捕。
贵州籍男子杨某和外甥周某、儿子杨某某三人,同在连江县务工。今年3月,杨某和周某在福州花鸟市场闲聊时提到了捕鸟赚钱的想法,很快,三人便准备好捕鸟工具,预备驱车前往山林捕鸟售卖。
4月28日,三人驾车来到南平市政和县杨源乡筠竹坑村山场,选择在比较空旷的山林架设事先准备好的捕鸟网。同时,将录有鸟叫声的播放器放在设好的捕鸟网下方诱鸟。3天内,3人共捕抓了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72只、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红嘴蓝鹊1只。4月30日下午,三人被该县森林公安民警抓获。
政和县检察院提醒:2012年11月1日,省林业厅发布鸟类禁猎期的通告,在福建省境内对鸟纲所有种(鸟类)进行禁猎,禁猎期为2012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法律规定,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捕鸟者将受到刑事处理,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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