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审改办获悉,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公布市级便民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我市对市级便民服务事项进行首次梳理编制,重点突出为民、便民、利民,共保留市级便民服务事项101项,其中公共服务事项67项,城市管理事项34项。
便民服务事项是指为人们提供各类便民服务的事项,如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人社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就业与失业登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等事项。
本次公布的市级便民服务事项目录主要包括服务事项名称、类别、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与科室、共同配合部门、服务对象、服务职责以及服务依据等内容。如市人社局的“就业失业登记”事项,其类别为公共服务,牵头部门为市人社局,责任单位科室为市劳动就业中心,共同配合部门无,服务对象为个人,服务职责内容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服务依据为《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因此,通过查询市级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办事群众可以清晰地了解事项的服务内容和对象。
据悉,我市在梳理中根据“依法规范、全面准确、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要求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便民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划分两种类别,并依据职能相近的原则,分类建立责任机制,明确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
同时,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通过细化便民服务事项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便民服务事项,切实落实便民服务“马上就办”等举措,进一步做好市级便民服务的各项工作,扎实提升我市行政服务质量。 (卢国华 林双凤)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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