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一手好厨艺,开通微信号,建立微信好友圈,便可以通过网络向外发布菜品,并接受预订,送货上门。微商的低门槛,让微信私房菜日益走俏。
昨日,市消委会投诉部部长魏忠于提醒,选购未取得有关合法证照的朋友圈食品须谨慎,朋友之间的纠纷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交易时须留下有效凭证,便于权益受到侵害时举证。
家庭主妇微信创业成功
两年前在网上卖“私房菜”时,李姐没料到如今生意会这么红火。李姐是位全职家庭主妇,对美食颇有研究,因为手艺顶呱呱,亲友办生日宴以能请到她主厨为荣。从自制生日蛋糕到端出一桌美食,李姐的“作品”总是让人赞不绝口。
两年前,好友建议李姐在朋友圈里经营“私房菜”。经身边的朋友口口相传,再加上出色的厨艺,李姐的“粉丝”已逾600人。现在平均每天订单都有五六十个,即使叫了妈妈和婆婆帮忙打下手,常常还是要在自家厨房里从早忙到晚。
只要在微信上下单,美食就能送到家,味道绝对“秒杀”街边快餐店,这一方便的订餐方式最受年轻人欢迎。
九零后小鄢参加工作还不到一年,只身在延的她最头疼的就是一日三餐吃什么、上哪儿吃。工作日还好,把单位附近的小吃店一家家“扫荡”过去,周末窝在出租屋里,她是宁可泡方便面凑合,也不想出门找吃。三个月前,经朋友推荐加了李姐的微信后,她已订餐五六次。在李姐的微信里,她的留言是:菜品丰富、价格亲民,有家的感觉。
质量把控全靠“良心”
从糕饼、土鸡蛋、农家蜜、新鲜水果到黄焖鸡,被朋友称为“美食达人”的八零后小袁,日常吃的东西大多直接在微信朋友圈购买。当记者问她是否考虑过食品安全问题,小袁表示,私房菜多是熟人推荐的,自己目前也没有遇到过麻烦,所以不太担心。
李姐告诉记者,她的客人以朋友介绍的居多,口碑相当重要。因而,她对食材的选购十分上心,朋友圈发布的食品也都是她亲自动手制作,没有任何添加剂。
“对于不太熟的卖家,当然会担心食物是否卫生。”偶尔在微信里订过餐的王女士则认为,微信私房菜的制作过程无人监管,全凭卖家自觉,食品的质量安全自然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保证。
“有一回孩子闹着要吃香辣小龙虾,我就订了一盘,结果里边有几只虾外相难看,肉质也偏烂,估计不是新鲜虾。”遇到这种情况,王女士通常是删号,再不光顾。
食品监管面临新的挑战
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须担责。
但记者了解到,新《食品安全法》强化的是对外卖平台的管理,微信只是一款社交通信应用,并不能被定性为严格意义上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这意味着暂时还不能对其进行食品上的监管。而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的多元化态势,现行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对相关案件的具体处理措施及办法。(谢红灿)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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