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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26日,在延平区夏道市场监管所,经过协商,6位瓜农收到某饲料公司补偿款5200元。

5月4日,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投诉:夏道水井窠村6户村民于3月上旬在夏道文田村一家农资店购买化肥用于西瓜种植,由于商家未履行化肥使用注意事项告知义务,导致瓜苗无法生长,村民要求商家赔偿相应损失。

接诉后,夏道市场监管所立即联合镇政府、农技站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实,6户瓜农共有30300株瓜苗死亡。在调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销售化肥的农资店无营业执照,属于违法经营。

紧接着,16日,夏道市场监管所约谈6户瓜农及被诉方化肥供货商某饲料公司负责人和零售商,就该事进行调解。农户要求赔偿每株瓜苗2元,共计6万余元。被诉方表示,无法认定责任问题,只能在同情农户损失的角度予以适当补偿。因争议金额相差过大,首次调解失败。

5月26日,夏道市场监管所进行再次调解,并邀请水井窠村农技员、夏道镇农技站站长到场,双方就化肥质量问题、使用方法和西瓜育苗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最终,双方通过协商取得谅解,饲料公司承诺给予6户瓜农经济损失补偿5200元。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农资店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廖晨星 余世照)

提醒:农民在购买、使用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等农资时要慎重,应认真查验农资经营户的证照是否齐全,并索要农资商品信誉卡、合格证、销售发票等,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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