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男子挥霍无度导致手头拮据,为了筹钱竟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先后卖给三人骗钱。经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13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纵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1000元。
2014年6月,纵某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将自己的一套房屋以26余万元的价格卖给对方。不料,在收取了杨某的9万元定金和预付款后,纵某就以种种理由拖延,不按约定与对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纵某刻意隐瞒了房屋已卖与他人的事实,分别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1月,又将该房屋以总价25余万元的价格分别与苏某和林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并从两人处共骗得22余万元的定金和预付款后外逃。此外,纵某还于2013年1月11日,在中国邮政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用该卡透支22119.6元,经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归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15年11月22日,纵某被抓获归案。纵某交代,因平时挥霍无度,加上投资失败,手头极度拮据,这才走上犯罪道路。而自己从杨某、苏某、林某三人处骗的钱已被他挥霍一空。(陈志民 魏欢)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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