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一男子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病,竟起邪念与其发生性关系。日前,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强奸案,最终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王某一名精神病患者,经常到建阳区某学校内玩耍。年近60的毛某在该校当门卫,在多次与王某接触后,了解到其精神状态异常。2015年1月的一天中午,王某再次到该校玩,因正当午休时间,学校人少,毛某便将其带到门卫室内,与其发生了性关系。2015年8月,王某的父母发现其肚子越来越大,遂带其去医院检查,发现王某已经怀孕,毛某的恶行也因此被揭发。2015年12月,毛某在该校门卫室内被抓获。归案后,毛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王某属于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毛某明知王某精神状态异常仍与其发生性关系,无论其采取什么手段,均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法院遂根据本案案情作出了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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