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下月起宁德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用将大幅降低
提高在市级以上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13种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剩余部分全部兜底支付……宁德市日前出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方案,从5月1日开始,宁德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将大幅降低。
“这项政策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宁德市医疗保障兜底机制,织密相互融合,互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网,使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大幅减轻,最大程度遏制和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突出问题,促进如期脱贫、稳定脱贫,为农村贫困人口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实医疗保障。”
据介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是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战略目标,在现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叠加保险制度基础上,结合宁德市实际制定出台的针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给予补充性医疗保障的一项特殊政策。
记者了解到,该政策的保障对象为经宁德市扶贫、民政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执行时间则是从2018年5月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
据介绍,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政策的要求,在给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政策倾斜的同时,突出帮扶重点,对个人费用负担(不分政策内外)达到0.5万元以上给予再次补助。
首先,适当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市级以上医院住院(含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市级医院报销比例将由50%提高至60%,市外医院报销比例由40%提高至45%;其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即费用6万元至12万元报销65%,12万元至20万元报销75%,20万元至50万元报销85%);再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含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叠加保险补助后,个人负担部分(不分政策内外)按其负担程度高低给予分段累加补助,即个人负担达到0.5万元后,0.5万元至1万元部分(含1万元)补助40%,1万元至3万元部分(含3万元)补助50%,3万元至6万元部分(含6万元)补助60%,6万元至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补助70%,10万元至20万元补助80%(年度内给予补助的个人负担部分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后,对乳腺癌、胃癌、结肠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13种重大疾病患者在定点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集中救治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叠加保险补助后,个人负担剩余部分将全部兜底支付。(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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