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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牟取非法利益两月制毒700多公斤 名校研究生昨伏法

厦门网讯 (文/厦门日报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厦法宣) 身为国内某著名高校化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的余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竟在短短两个月内制造700多公斤的毒品,最终被判处死刑。昨日上午,余某被执行死刑。

昨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通报一年来厦门市两级法院毒品犯罪审判情况及毒品犯罪审判案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建单位居民党代表参加了昨日的“·26”国际禁毒日“法院开放日”活动。

【案发】

在海沧租房制毒搬运时原料泄漏

2014年7月,余某为非法牟利,从广东佛山来到厦门,承租海沧区某民房居住。在此期间,余某陆续购置、运进制毒仪器设备、原料物件等,开始在民房内非法制造甲基苯丙胺(即冰毒)。

同年9月16日,余某雇大货车准备将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粉末、液体、制毒仪器设备及其他原料物件运回广东东莞。在搬运过程中,搬运工人被泄漏的浓硫酸灼伤并报警。公安人员到场后,从现场停放的大货车和余某租住的房屋内查获加热制冷一体机、离心机、冰柜、旋转蒸发仪等大量化学仪器设备。不仅如此,警方还查获了硫酸、甲苯、氢氧化钠、元明粉等大量化工原料。

在查获过程中,发现了甲基苯丙胺成品、半成品合计523.9公斤,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256.2公斤、含有甲基苯丙胺的粉末30.9公斤。而后又在该出租房一楼的东南侧房间内的天花板、墙壁、地板上发现深褐色可疑斑迹。

【审判】

化学研究生制毒被判处死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700多公斤,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据此,依法判决余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昨日上午,余某被执行死刑。

法官剖析案件表示,余某本科、研究生均毕业于国内某著名高校化学专业,本来有着一片美好前程,然而他不仅没有将其所学专业用于服务社会,反而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在短短两月内制造毒品700余公斤,足以留给世人深刻的反思。一个人学识再深,本领再大,如果没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可能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针对目前禁毒斗争的严峻形势,厦门两级法院将继续保持惩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继续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继续完善加强毒品犯罪综合治理。

【分析】

毒品犯罪四大特点

当前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四个新特点:

毒品类型及来源出现新变化

毒品流转方式更加多样化

毒品犯罪高发态势得到遏制但形势仍然严峻

特殊人群实施毒品犯罪增加打击难度

【数据】

过去一年新收毒品案件 326件378人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厦门市两级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326件378人,审结360件41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7.51%、40.5%。从案件类型看,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254起,占比77.9%,容留他人吸毒案件60件,非法持有毒品案件9件,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件3件。

从量刑来看,判处5年以上15年以下刑罚的48人,占11.45%;判处15年以上刑罚的24人,占5.73%。判处五年以上刑罚的共计72人,重刑率17.18%,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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