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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里派出所接“OFO”共享单车公司举报,有人破坏其公司所属的“OFO”共享单车,接报警后,湖里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于4月4号在OFO”共享单车公司工作人员的配合将破坏并私占共享单车的嫌疑男子毛某抓获,经审查后该男子因涉嫌盗窃已被行政拘留。

男子两次将共享单车私占并改装

喷黑漆、加篮筐、还安装了儿童座椅——尽管被改得面目全非,ofo共享单车的工作人员还是一眼认出,这是他们的“小黄车”!接警后,湖里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民警在现场发现,两辆小黄车停在楼道里,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因为它们被人为喷满黑漆,二维码、车牌等车身信息全被覆盖。两辆车的都加了筐,其中,一辆车后还安装了儿童座椅。

嫌疑人毛某前来开锁时,被民警当场控制。面对民警,52岁的毛某辩称,车是他捡来的。

据警方调查查明,2017年1月、2月期间,嫌疑人毛某先后两次将路边停放的两辆ofo共享单车推回自己住处,后购买黑色喷漆和车篮、儿童座椅等进行改装,还买了锁链将改装后的共享单车锁在住处楼道处,为其私人使用。经民警审查,毛某对改装、私占“OFO”共享单车行为供认不讳。他说,第一次骑走一辆小黄车的位置是嘉园路与华光路交叉口,将它骑进楼道。出于占小便宜的心理,他买来油漆将“小黄车”喷成“小黑车”。2月份,他又骑回了一部,还买了锁链,将改装后的共享单车锁在住处楼道里。目前,毛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湖里派出所行政拘留。

共享单车所属公司工作人员送来锦旗对民警及时破案表示感谢。

共享单车不是私人专车,骑行完毕应当停放在方便他人取用且不妨碍交通的位置。私自加锁、搬进家中等行为均属于私自占有,偷、扔、破坏、私占共共享单车都是违法行为。

责编:v_yuwenlin

厦门男子多次将共享单车整容成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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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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