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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七年的婚姻,对晋江金井的王某霞来说,像一场噩梦,长期忍受着丈夫的家暴。经过两次诉讼离婚,2月6日,王某霞终于拿到晋江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结束了长达七年的婚姻噩梦。

丈夫染赌博恶习 对妻子拳脚相向

王某霞与前夫陈某晖都是晋江金井人,两人于2010年经人介绍结婚。刚刚步入婚姻生活的两人,感情较好,婚后第二年生下一女。自女儿出生以后,王某霞发现原本稳定美好的家庭生活似乎变得不那么美好了。

王某霞说,结婚时,陈某晖没有正当职业,以为他会为了家庭、孩子的未来好好打拼,赚钱养家糊口。结果,陈某晖不仅不负担家庭生活开支,还染上赌博恶习,常常从家里拿钱挥霍,对待家人的态度极其恶劣。

几次争吵之后,陈某晖开始对其拳脚相向。第一次被打时,王某霞以为这只是夫妻间正常的吵吵闹闹,“既然有了女儿就不要轻易离婚”,对丈夫一再忍让。很快,前夫的谩骂、殴打成为每日必定上演的“家庭生活”。

两次诉讼离婚 结束七年噩梦

2016年初,王某霞忍无可忍向晋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当时,考虑两人已结婚且婚后育有一女,婚姻基础及家庭均较为稳定,首次起诉晋江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岂料,经过第一次诉讼,陈某晖并无任何悔改行为,谩骂、殴打王某霞的行为愈演愈烈。半年后,王某霞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收到法院离婚的传票后,陈某晖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根据王某霞提供的证据,晋江法院依法认定两人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准许王某霞的离婚诉求。

而关于女儿的抚养权,王某霞表示女儿出生后一直住在陈某晖家,长期由婆婆抚养照顾,为不改变其生活环境,愿意由婆婆继续抚养照顾,自己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女儿年满18周岁。对此,晋江法院依法支持王某霞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

夫妻本是同林鸟,双方既已登记结婚,且有婚育子女,本应该好好珍惜。但本案中的男方未能意识这点,在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且我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半年内,男方还是未能作出任何实质性的改变,继续对女方拳脚相向。

依据现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反家暴法规定,已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女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认定本案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女性作为家庭暴力施暴的主要群体,也是“弱势群体”,在面对家庭暴力时,不要因为“难以启齿”,而一忍再忍,导致家暴举证难、认定难,要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身安全、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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