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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年轻的时候,没遇上几个奇葩?

这句看似自我安慰的话,有时更多的是一种无奈和愤怒。这种感觉放在闽侯女子陈某身上,就再贴切不过了!

2005年5月,陈某与泉州惠安男子郑某相识,年底结婚,次年年中生育一子。

然而,仅仅13天后,陈某就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2006年10月底,鲤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孩子由母亲陈某抚养,郑某应每月支付婚生子抚养费500元,一直到孩子满十八周岁,并享有每周日探望孩子的权利。

谁也没想到,就在双方签署协议后不久,郑某就从原单位辞职,连手机号都换了,没有人知道他的行踪。

这可急坏了陈某,不止是因为拿不到抚养费,更重要的是没有郑某的协助,孩子的户口没法转影响上学。

为了找到“失踪”的郑某,陈某想尽各种方法,无奈一无所获,最后找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年经办的黄法官说,经向银行、房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等部门多方查证,并调取支付宝信息,郑某名下竟找不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陈某连续九年申请强制执行,法官也时时跟进,可郑某仍旧杳无音信,甚至是死是活都无从可知。

2013年10月,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正式开通,对“老赖”开启种种限制,鲤城法院第一时间将郑某的信息录入。

“法官好!我是来撤销失信名单的。”

直到上周,衣着光鲜的郑某突然来到鲤城法院,请求缴纳这些年所欠的抚养费。

这么多年过去,经办法官也换了一拨,已没人能眼认出郑某。

“公司要派我到国外出差,在平台查到我的失信信息。”郑某说,当年辞职后又换了几个工作,没想到被列入失信名单会影响到出行和工作,他希望能尽快处理抚养费案件。

接受法官的批评教育后,经过协商,郑某付给陈某2006年到2015年共计10年的婚生子抚养费,对于今后8年的抚养费,双方也自行协商好,一场历时10年的“躲猫猫”终于暂告一段落。

责任编辑:金林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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