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投产企业年产值超10亿元奖励300万元
海峡网3月25日讯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记者从24日召开的一季度全市经济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增长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为培育龙头企业、壮大“142产业集群”(即纺织化纤1个三千亿元产业,轻工食品、机械制造、冶金建材、电子信息4个两千亿元产业,石油化工、新能源2个一千亿元产业),对满足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予以奖励,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投入、人才引进、技术改造等。
年产值5亿元以上、产值比2018年度增长10%以上(全年均衡增长)、工业要素指标占比不低于2018年度水平的企业(不含新投产企业),按该企业2019年产值较2018年增量每1000万元奖励2万元;2019年新投产纳统的企业,年产值完成5亿元~1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产值超1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该政策与已出台的其他产业政策可重复享受,执行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责任编辑:黄仙妹
- 福州:擅建排污口 最高罚50万元2019-03-29
- 福州:杜鹃花开红似锦 万紫千红踏春来2019-03-29
- 满城尽带“黄金甲” 福州用落叶迎春天2019-03-29
- 福州部署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19-03-29
- 福州市总工会大力推动职工温暖工程“再升级”2019-03-29
- 福州:福道环山 绿道满城2019-03-29
- 《人民日报》这样夸赞福州绿道:道在林间走 人在画中游!2019-03-29
- 福州杜鹃花似锦 万紫千红踏春来2019-03-29
- 4月起,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2019-03-29
- 本月福州全市村庄种树38万棵2019-03-29
- 最新福州新闻 频道推荐
-
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丈夫不幸高位截瘫妻子18年2019-03-30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