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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1月17日讯 (海都记者 陈恭璋)近日,网上传出一则所谓“重磅消息”:4月15日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骑手必须考驾照。该消息称,届时,超标电动车按照电摩处理,骑手必须去驾校考驾照、上牌,否则将被重罚。对此,福州警方人士向海都记者介绍,目前没有接到相关通知,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道交法,非机动车没有持证要求。

连日来,多位市民联系海都报,希望求证上述网传消息。市民提供的截图显示,这则消息标题为《定了!4月15日起,骑电动车必须要考驾照,考试费用335元!》,消息内容主要如下:“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出台,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4月15日后,所有的违规电动车不得上路,而且超标的电动车按照电摩处理,车主必须去驾校考驾照、上牌照。”

海都记者向福州警方求证此事,得到回应:目前没有接到电动车骑手要持相关驾驶证骑行的任何规定,而根据先行的法律和福州市的相关规定,该消息不属实。

首先,符合国标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道交法对“非机动车”只有通行方式、载人、载物、驾驶人年龄等方面有明确规定,但没有持证的要求,为此,驾驶达标电动车的骑手,无须考证。

其次,该消息另一层意思是,超标电动车将会被划入机动车序列、会被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福州市的情况是,只允许达标电动车通行,禁止超标电动车(即电摩)通行,考证没有意义。

该人士提醒,针对超标电动车,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管理将越来越严格,交警也将持续开展整治,希望骑手选择达标电动车。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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