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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2月26日讯 (海都记者 杨玉蕊)海都讯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福建省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中提到,我省将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与我省中考中招改革方案同步研制、无缝对接。落实对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管理规定,严格控制跨县域招生或自主招生校数和招生规模。

普高强化经费投入

解读方案提到,《福建省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主要政策突破包括:

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有新要求。在普通高中方面,重点强化经费投入,提出“达标高中优先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当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措施。重点突出投入效益,强调要“优先配置普通教室、功能教室,确保一级达标高中按班级数的1∶1.3比例配置教学用房,二三级达标高中按照1∶1.2配置教学用房”。

提高高中师生比

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有新举措。落实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适当提高高中师生比。加大教职工编制跨行业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多渠道补充教师编制不足。无法增编的地区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实行同岗同待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完善普通高中岗位结构,现行标准上,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已超岗位数的学校,可采取“退二聘一”的方式缓解职称评聘矛盾。探索优化优质高中职称管理,试点对省级示范高中建设学校将中级及以下职称评聘权下放学校,由学校自主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任。

设区市统一招生

同时,我省突出设区市统一管理招生计划、报名考试、招生录取等各环节,促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过程管理规范有序,结果公平公正。强调设区市要按照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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