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30日讯 记者周琰报道 据悉,中国互联网(爱基,净值,资讯)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8月上旬向相关会员单位征求意见,并经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近日正式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 1—2016)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这是协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要求下发的首部标准。标准与配套自律制度的正式出台,将有效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息披露行为,为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长效机制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披露问题主要集中在新兴业态,特别是个体网络借贷领域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规范,问题平台往往存在披露虚假信息、夸大信息现象。通过对多家平台的抽样摸查,发现从业机构普遍存在自身信息、经营管理信息、借款标的信息和收费信息披露不足的问题,甚至某些问题平台刻意隐瞒真实信息,捏造虚假信息迷惑投资人,如虚假网站域名备案、虚假公司营业地址、虚构投资项目和借款人,冒用正规金融机构名义或谎称有合作关系等,部分主动披露信息的平台内容不规范、覆盖面较窄,如淡化或忽略投资风险,与银行存款利率进行不恰当比较等。
据了解,协会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参考借鉴了相关国际互联网金融领域和国内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信息披露经验,广泛听取了包括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和互联网金融各业态从业机构、互联网金融法律专业人士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业内权威专家进行了评审,征求相关会员单位意见,确保标准符合实际、恰当可行。为保障标准的落地,协会还制定了配套的自律管理规范,将信息披露纳入行业自律体系。
从文件内容看,协会制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包括术语定义、基本原则、披露指标和规范性附录4部分内容。按照“穿透式”原则和“分级分类”理念,针对混业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规定了要按业务实质进行披露,涉及多种业务要按不同业务分别披露,并根据平台业务规模、风险差异设计了分层次的信息披露指标。相比8月初的征求意见稿,协会对部分名词解释、披露要求与条款内容进行了调整与细化。通过信息披露标准与配套自律制度的落地,帮助金融消费者有效识别平台和项目风险,促进从业机构找准“信息中介”定位,并与银监会稍早前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一起,有利于形成企业自治、金融监管与行业自律的“三股合力”,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透明、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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